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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记者称马斯坦托诺未满十八岁无法依西班牙法律在皇马训练中心受训

2025-10-06

本文摘要:近日,有西班牙记者报道称,马斯坦托诺尚未年满十八岁,因此不能根据西班牙相关法律在皇家马德里训练中心(即“皇马训练中心”)接受训练。这一说法在网络上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四个方面对这一论点进行深入剖析:首先,从西班牙青训法律制度入手,探讨未成年人在青训体系中的法律限制;其次,分析皇马训练中心的机构性质、运营机制及其在招收未成年球员方面的政策;第三,考察国际足联(FIFA)及欧洲足坛在未成年人跨国转会和训练方面的规定与惯例;第四,从具体案例与现实运营层面评估该记者主张的可信性与可能局限性。通过这四个维度的分析,我们将尝试回答:以西记者称马斯坦托诺未满十八岁无法依西班牙法律在皇马训练中心受训,这一主张是否站得住脚?最后,文章将结合上述分析对整体论点做总结归纳,提出更为平衡的判断意见。

一、青训法律制度限制

在西班牙,针对未成年人参与职业俱乐部培训和签约,法律与足球管理机构往往设有若干限制。这些限制既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也旨在防范少年球员被不正当挖掘、交易或滥用。尽管该记者主张“未满十八岁无法训练”显得极端,但确实存在法律或规定层面的保护条款。

首先,根据西班牙劳动法与青年保护法律,对未成年人(通常是18 岁以下)从事劳动活动有严格的时长、条件和许可限制。虽然足球训练不完全等同于劳动,但若训练被视作受雇合同的一部分,就可能触及这些法规。这意味着,如果将训练视为俱乐部对球员的一种“雇佣”或“报酬性安排”,则有可能受到限制。

其次,西班牙足协与地方足协在青训体系中普遍要求青年球员在特定年龄后才能签署更具法律效力的合约。例如,有些协议设定在16 岁或17 岁才能签订某些正式条款。未满该年龄的球员在训练中心可能只能处于非合同性质的学员身份,不能享受正式合同保障。

以西记者称马斯坦托诺未满十八岁无法依西班牙法律在皇马训练中心受训

最后,即便训练本身并不构成“劳动合同”,相关教育、监护、保险与安全保护规定也需遵守。对于未成年人参加高水平训练,俱乐部必须符合教育和卫生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在实际操作上可能限制某些未满18 岁球员的参与强度或条件。

二、皇马训练中心制度机制

要判断记者的主张是否成立,还必须深入理解皇马训练中心(例如拉法·贝尼特斯、拉法·维森特、拉法·德·拉·菲希等训练营地)的制度机制、招生政策、合同模式与运营范围。

皇马训练中心作为皇马俱乐部的青训体系支撑点,一方面承担少年球员的选拔与培养,另一方面也承担教育、生活、管理等配套功能。很多训练中心并不直接签合同给所有青训学员,而是将学员置于观察、培养、训练体系中,待其具备一定资格后再考虑正式合同。

在实际运作中,皇马往往对年纪较小的球员采取“培训合同”(学员合同或培养协议)而非正式职业合同。这样的安排意味着即便未满18 岁,他们也可能被纳入训练体系,只不过其权利义务、保障条款、受训条件等方面与成年球员不同。记者若主张其“无法受训”,就必须说明这种培训合同在西班牙法律或足坛监管下的合法性界限。

此外,皇马训练中心也面临地方法规和城市条例的限制,如地方政府对于未成年人活动、夜间训练、住宿管理、安全监管的规定。这些外部制度因素也可能对未成年球员在训练中心受训构成影响。

三、国际足联与欧洲惯例规则

在评估“未满18 岁不能训练”的主张时,我们必须考虑国际足坛尤其是国际足联(FIFA)对于未成年人转会与训练的监管规定。这些规定往往比单一国家法律更为一致,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FIFA《关于未成年球员转会》规定,对18 岁以下球员的跨国转会与注册有严格限制,通常禁止在没有家庭迁移理由、教育理由、地理接近性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进行国际转会。然而,这些规定主要针对转会与注册,而不是单纯的训练参与。因此,即便不能被转会进入皇马,球员也可能以培训身份接受训练。

在欧洲足坛,也存在多个成功案例:很多足球强国的俱乐部会在球员未满18 岁时将其纳入培训营、青训梯队或青年学院。例如,在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很多15、16 岁的少年球员已经在俱乐部训练体系内。只要满足国内与国际足协的规定,这样的运作被普遍接受。因此,这也说明在足坛惯例中,“未满18 岁不能训练”在多数情况下不是普遍法律障碍。

此外,欧洲足坛俱乐部往往会与学校、教育机构合作,安排未成年球员在接受足球训练的同时完成正规教育,从而兼顾发展与保护。这种安排在很多顶级俱乐部青训体系中较为常见,也说明即便未成年球员进入训练中心,也可以在法律与保护框架下进行。

四、主张可信性与实际局限

在前文三方面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对记者的主张“马斯坦托诺未满十八岁无法依西班牙法律在皇马训练中心受训”进行更具批判性的检视。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从多个现实角度判断其可信度与局限性。

首先,记者的说法似有绝对化倾向。若将“未满十八岁不能受训”理解为一种法律禁令,那似乎与许多欧洲俱乐部及青训实践存在矛盾。强队青训经常吸纳十几岁球员进入训练体系,若真的法律禁止,这类现象就难以解释。因此,记者的主张极可能是对某些限制性规定的过度概括或误读。

其次,记者没有给出具体法律条文、判例或足协文件支持这一结论。在新闻报道层面,若要得出如此严格的法律结论,应提供法律依据或专家引证。没有这些支撑,其说法在学术或权威层面就显得薄弱。

再者,要注意“训练”与“注册/签约/转会”的区别。即便法律或足协规定禁止在未满18 岁时签署某些合同或进行国际转会,但并不必然意味着禁止受训本身。记者若混淆两者,就可能造成误导。具体到马斯坦托诺,该记者若是指“在中心接受训练”便与“被正式入队签合同”混为一谈,就需要澄清界限。

最后,还需要考虑个案特殊性。如果马斯坦托诺在其原籍国或出发国就已取得某种许可、或其监护人迁居西班牙、或获得特殊批准,那么即便未满18 岁,他也可能符合法律框架内接受非凡娱乐登录训练。换言之,记者的主张在一般情形下或有道理,但并不必然适用于所有个案。

总结:

综上所述,以西记者称“马斯坦托诺未满十八岁无法依西班牙法律在皇马训练中心受训”这一论断,虽在表面有其措辞依据——例如